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9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侯建芳先生、侯五群先生、李花女士、吴易得先生、杨桂红女士、候斌女士、丁美兰女士7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程学斌先生、王爱国先生、陈琪女士、窦龙斌女士4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1人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召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9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建芳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EMBA,经济师。2006年7月-2012年8月历任河南雏鹰禽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禽业”)、河南雏鹰畜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有限”)、雏鹰农牧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全资子公司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新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微客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新融农牧(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会长。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416,388,400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董事候选人侯五群先生之侄,候斌女士之堂兄。
侯建芳先生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503号),因前期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违反股份变动相关规定,侯建芳先生接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的现场问询,积极配合了相关调查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有明确结果。
除上述情形外,侯建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并确保能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五群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6年7月-2012年8月历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雏鹰农牧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渑池雏鹰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郑州雏牧香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郑州雏鹰养殖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雏鹰农牧学院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侯五群先生持有公司29,607,790股份,为董事候选人侯建芳先生之叔,候斌女士之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花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7年8月-2009年6月任华商书院高级讲师;2008年10月-2009年6月任雏鹰有限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任雏鹰农牧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全资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西藏)有限公司监事、雏鹰农牧学院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李花女士持有公司981,76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易得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会计师。2006年7月-2009年6月历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董事兼副总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任雏鹰农牧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畜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第一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监事;曾被授予“2010年度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优秀董秘”、河南上市公司协会2009-2011年度“金牌董秘”、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2012年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百佳董秘”、入选“河南财经人物志”,2012年度被上海证券报评为金治理·社会责任公司董秘,2013-2015年,连续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第九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最具创新力董秘、2012中国金牌高成长企业及投行领导人峰会金牌董秘等荣誉称号。吴易得先生持有公司342,739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桂红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2008年7月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8月-2009年6月任京都天华高级项目经理,2009年7月-2012年8月任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渑池雏鹰特种养殖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新乡)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雏鹰集团郑州雏牧香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郑州雏鹰进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微客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监事。杨桂红女士持有公司342,750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候斌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6年7月-2009年8月历任雏鹰禽业、雏鹰有限、雏鹰农牧董事。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工程学院教师。候斌女士持有公司28,800,000股份,为董事候选人侯建芳先生之堂妹,侯五群先生之侄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美兰女士,中国国籍,1950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2003年4月-2009年3月在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任副局长、党组成员、巡视员等职务;2012年4月至今在雏鹰农牧任高级顾问;现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丁美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学斌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0年12月至今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荣誉副会长,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产业扶贫委员会副主任。程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爱国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2001年9月至今任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爱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琪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至今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陈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窦龙斌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龙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9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9月21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荐侯松平女士、郭林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松平女士,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盟盟员,大学本科,中级编辑;1987年6月-1993年12月任河南新郑县县志总编室编辑;1993年12月-2006年10月任新郑市工商联副会长、会长,2007年退休。现任雏鹰农牧监事会主席。侯松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林生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5年10月-2009年12月,任深圳聚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现任雏鹰农牧监事、深圳市华商世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林生先生持有公司388,125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9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8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股517,154,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60%。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10,363,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36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790,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662,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9%。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三、四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154,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62,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154,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62,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154,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62,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154,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62,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154,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62,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9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5年9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侯建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侯五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吴易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杨桂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候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选举丁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程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窦龙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侯松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郭林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5年9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代码:362477;投票简称为“雏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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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77;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元代表议案2下子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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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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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一、二、三,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一: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7名候选人,但投给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票举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7=700股,股东可根据意向将拥有的表决权700股集中或分散填入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的委托数量栏项,合计总数不能超过700股。
议案二: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4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议案三: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2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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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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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 栏目,按照“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办理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15:00 至2015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易得
证券事务代表 贡妍妍
电 话:0371-6258 3588 / 6258 3825
传 真:0371-6258 3825
邮 编: 451162
电子邮箱:wuyd@chu-ying.com gongyy@chu-ying.com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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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投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股份数里填写同意的股份数量。每个候选人的投票数量是投票人持股数的整数倍,议案1合计投票不能超过7*投票人持股数,议案2合计投票不能超过4*投票人持股数,议案3合计投票不能超过2*投票人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