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鸿图”)于2013年9月18日将其持有本公司股票1160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9月18日,约定回购交易日为 2015 年9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9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5年9月24日,公司接到高要鸿图的通知:其上述所质押的股份已于2015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手续。
截至目前,高要鸿图持有本公司股份 32,047,3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6.72%,此次解除质押的股份1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后,高要鸿图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35%。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