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淡水河谷国际”),在双方2015年5月19日签署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于2015年9月25日在香港签署了《长期运输协议》。
● 淡水河谷国际为独立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协议的签署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方介绍
1.船东:香港明华,系本公司下属主要从事干散货船舶经营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租家:淡水河谷国际,是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在瑞士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贸易等业务。淡水河谷国际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内容介绍
1.合约期:20+5年(20年后,淡水河谷国际有权选择续期5年);
2.货物:铁矿石、锰矿;
3.每航次货量:390,000吨,船东有权利增减10%;
4.货运量:每年大约600万吨;
5.运费率:根据每个航次的货量、装卸港和油价等因素确定实际执行的运费水平;
6.适用法律:英国法。
三、签署长期运输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签署长期运输协议,是双方2015年5月19日签署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是本公司实施大客户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认为本协议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长期运输协议对公司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