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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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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6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签署《长期运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淡水河谷国际”),在双方2015年5月19日签署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于2015年9月25日在香港签署了《长期运输协议》。

 ● 淡水河谷国际为独立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协议的签署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方介绍

 1.船东:香港明华,系本公司下属主要从事干散货船舶经营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租家:淡水河谷国际,是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在瑞士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贸易等业务。淡水河谷国际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内容介绍

 1.合约期:20+5年(20年后,淡水河谷国际有权选择续期5年);

 2.货物:铁矿石、锰矿;

 3.每航次货量:390,000吨,船东有权利增减10%;

 4.货运量:每年大约600万吨;

 5.运费率:根据每个航次的货量、装卸港和油价等因素确定实际执行的运费水平;

 6.适用法律:英国法。

 三、签署长期运输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签署长期运输协议,是双方2015年5月19日签署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是本公司实施大客户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认为本协议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符合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长期运输协议对公司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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