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五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5年9月25日。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名。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15年度上海分行、杭州分行呆账贷款核销的议案》,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