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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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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46号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8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2015年9月23日,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认购确认书》、《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5年973期人民币产品说明书》及《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风险揭示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2013版)》、《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2、产品简码:TGG150973

 3、产品风险评级:二级(中低)风险

 4、客户类型:对公客户

 5、产品期限:90天

 6、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8、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9、计划发行量:100万元—20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单位金额:1元人民币为1份

 11、起点:100万元,超出起点部分需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12、产品认购期:2015年09月22日-2015年09月23日。平安银行保留延长或提前终止产品认购期的权利。如有变动,产品实际认购期以平安银行公告为准。认购期结束,停止本结构性存款销售。

 13、认购划款日:产品成立日当天

 14、产品成立:认购期结束,如认购资金总额为100万元至20亿元,则产品成立;否则,产品不成立。如产品不成立,投资人被冻结的认购资金在认购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解冻。

 15、产品成立日:2015年09月23日。如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成立日以平安银行实际公告为准。

 16、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22日。平安银行有权行使提前终止权和延期终止权,若确需行使,平安银行将另行公告。

 17、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18、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本金及存款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计划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0.35%(年化)至3.60%(年化)。

 20、产品认购:本产品认购开放期间,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办理

 21、提前和延期终止权:存款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计划的权利。平安银行对本产品保留: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结构性存款期内任一天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以及在产品到期日延期结束产品的权利。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22、工作日:北京,香港,纽约伦敦用于确定LIBOR

 23、收益计算方法:请参阅第三条结构性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

 24、预计年化收益率:3.6%,根据该产品挂钩标的定盘价格确定。

 25、税款: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26、其他规定:产品认购期、认购划款日、产品成立日、产品到期日等日期,平安银行有权根据节假日进行调整,并以实际公布为准。产品续存期内,认购划款日至产品成立日为认购清算期,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提前终止清算期(若银行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延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延期终止清算期(若银行延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上述清算期内均不计付收益。

 27、本理财产品预计收益人民币177,534.25元。

 28、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2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投资对象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5年973期人民币产品是结构性投资产品。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存款存放于我行,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5年973期人民币产品的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表现挂钩。

 (三)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风险提示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一级(低)风险,在购买产品前,投资者应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产品的投资资金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产品。

 (四)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2、理财产品认购起点金额:认购起点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1】千元人民币整数倍累进认购。

 3、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TP0】

 4、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理财本金/理财本金返还/理财收益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6、理财产品管理人/销售机构/托管人:中国银行

 7、理财产品成立日:【2012】年【11】月【7】日

 8、理财产品存续期限:无固定存续期限

 9、认购期:每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另有特别公告除外)

 10、委托认购日:2015年9月23日

 11、收益起算日:2015年9月23日

 12、理财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

 13、理财产品费用:销售服务费率【0.20%】(年化收益率)。本理财产品无认购费、赎回费。

 14、收益率:3.5%(年化收益率)

 15、产品到期日: 2015年11月25日

 16、理财天数:63天

 17、提前终止: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各开放日进行赎回。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8、赎回:投资者有权在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如果投资者在某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则该开放日即为赎回日;如果投资者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提出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

 19、理财收益支付和理财本金返还

 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被投资者赎回时,中国银行一次性支付投资者所有收益期累计的理财收益并返还全额理财本金,相应的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

 20、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21、预计理财收益:120,821.92元人民币

 22、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2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六)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上述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9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续签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4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91天,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597,945.21元已于2015年1月5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号)。

 2、2015年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0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4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29,095.89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7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号)

 3、2015年4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的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57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6月1日到期限,理财收益为人民币75,397.26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6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号)

 4、2015年8月2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该产品将于2015 年10月 26 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为118,356.16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号)。

 5、2015年9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该产品将于2015年12月08日到期,预计收益人民币177,534.24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号)。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认购确认书;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2015年973期人民币产品说明书;

 3、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风险揭示书;

 4、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5、交易证实书。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2013版)

 7、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

 8、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8、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9、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交易证实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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