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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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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4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13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三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2014年6月20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10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22年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2005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副总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2014年10月起担任运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任业务部;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现任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9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年至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刘欣先生,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定量分析师;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定量分析师;2011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产品与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自2013年8月至今担任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2年8月1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1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7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3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30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1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8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刘建,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邓艺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卓若伟,资深基金经理吴华。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邓艺颖、卓若伟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邓艺颖、戴洁、吴华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4)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目前网上直销支持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中国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支付宝账户、泰达宏利淘宝官方网店(http://tfund.taobao.com/)等。

 泰达宏利淘宝官方网店:http://tfund.taobao.com/,支持支付宝账户。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和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021-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 号4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楼、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楼、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2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 号证券大厦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2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 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2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 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 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 400-660-0109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32)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 弄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3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95582

 3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8 层,深圳市

 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35)天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公司网址:www.tyzq.com.cn

 客服热线:400-654-3218

 3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客服热线:400-666-2288

 3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客服热线:400-888-8133

 3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服热线:95548

 3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29 号迪凯银座22、23 楼

 法定代表人:沈强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服热线:95548

 4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400-809-6096

 4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4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4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4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4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4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4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传真号码:010-85657357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4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玚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同时深入研究各项改革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采用数量化投资方法,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久的、稳定的、较高的超业绩基准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具有改革动力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土地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产生的各类投资机遇作为主线,通过量化投资方式精选个股。一方面,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相关政策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从“自上而下”的角度对大类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并优选受益行业;另一方面,本基金凭借多年来不断积累形成的量化选股框架,从国企改革因子、并购重组因子等方面出发,结合估值、成长、盈利质量、情绪等因子,以“自下而上”的视角精选出具有各项改革可能性、受益于改革的优质公司,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我国各行业当前发展情况及前景展望,同时结合相关政策、情绪等因素,在构建投资组合中首先对股票、债券、货币等大类资产进行分配。对各类资产投资前景的判断将依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因素、价值因素、国家政策因素和市场情绪这四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趋势的判断,从而确定基金中各类资产的中长期配置比例范围。

 (1)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关注定期的宏观经济指标、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GDP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CPI/PPI指数、货币流动性、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数据等。

 (2)价值因素:对价值因素的分析主要是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考量,不仅对国内市场整体的P/E、P/B运行区间进行跟踪分析,同时也比较不同地区间的相对估值变化情况。

 (3)国家政策因素:主要关注和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对资本市场下一阶段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政策的持续性和贯彻情况。

 (4)市场情绪因素:通过对市场流动性的衡量来跟踪分析市场情绪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分析指标、公募基金平均仓位、资金流向等。

 2、改革动力主题上市公司的界定

 本基金基于量化选股方法,对A股市场中受益于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择优筛选并形成改革动力主题的上市公司证券池。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基金经理将根据具体经济环境,对具有改革动力上市公司的量化界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及发展前景,本基金认为当前具有改革动力的主要领域包括国企改革、金融改革、土地流转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

 (1)国企改革:

 改革开放至今,国企改革经历了以放权让利、承包经营制改革、抓大放小以及公司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数轮改革,每一轮改革释放出的制度红利都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优化国资布局,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等,这些目标使得国企改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本轮国企改革将成为未来数年的一个持续性的投资主题。

 (2)金融改革:

 随着国内金融国际化的逐步推进,各项金融改革措施如利率市场化、沪港通、新三板、股票注册制、自贸区政策等不断有序推出。本轮金融改革将成为未来数年的一个持续性的投资主题。

 (3)土地流转改革:

 土改逐步落地,流转推进或有加速。农村土地改革一直备受瞩目,土地改革、户籍改革以及新型城镇化构成未来农村改革的制度红利,也将是资本市场未来数年的重要投资主题。

 (4)企业兼并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资产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转型和新技术的崛起,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横向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通过纵向重组打通产业链降低成本;传统低盈利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引进先进技术或转型进入高盈利行业。兼并重组已经成为过去几年资本市场的投资主题,并且未来也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持续深远的影响。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被兼并的中小型企业往往更加受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针对沪深两市符合改革动力主题的全部上市公司,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筛选得到改革动力主题的股票池。

 改革动力主题股票池将不定期地更新,动态纳入符合本基金要求的上市公司。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导致本基金当前的改革概念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

 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采用各类改革因子,结合估值、成长、情绪等其他量化因子,形成多因子打分。其中改革因子由企业属性因子(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国资持股比例因子、改革重点行业因子、改革重点区域因子、企业效率提高潜力等几大类因子构成,用于预测企业改革的可能性及其潜在投资获利空间。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导致本基金当前的改革因子定义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

 根据前述多因子打分,基金经理采用数量化策略精选具有改革潜力并受益的证券,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基金经理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改革进程,动态调整包括改革因子在内的各量化因子权重。

 4、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尤其是改革概念相关债券,构造债券投资组合。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改革动力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规定的,本基金的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未经审计)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 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13、其他资产构成

 ■

 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截止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二)泰达宏利改革动力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年2月13日-2015年6月30日)

 ■

 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对“二、释义”中运作办法部分进行变更。

 (三)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部分进行了变更及增加内容。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中,补充场外代销机构及对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

 (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增加新的内容 。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及更新了业绩比较基准。

 (八)“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九)“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对估值方法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十)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9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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