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5-049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股东申请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贷款需要,本公司拟向本公司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集团”)申请人民币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兴盛集团将通过江苏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以委托借款形式向本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兴盛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11.19%的股份,为本公司大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兴盛集团概况

 法定代表人:张兴标

 企业名称: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363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 咨询服务,建筑装潢,金属制品。

 2、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企业名称: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63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585号2001-C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大股东兴盛集团申请人民币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等款项将通过江苏银行上海宝山支行以委托借款形式提供;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为准)。上述借款本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满足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在审议上述交易时,关联董事张静静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均投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林燕女士、王红新先生已事先书面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于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