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森兰D4-4在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不低于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的评估价值(即人民币101,092.70万元) 将D4-4在建工程项目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
D4-4在建工程项目位于森兰项目中块的商业商务区,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及商业服务用地,占地面积27,88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3,652平方米。上述评估价值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约为85,572.81万元,建筑工程评估值约为15,519.89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