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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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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4-27号公告),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铜陵支行”)及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汇”)签署编号为“11512014280293号”的《委托贷款合同》, 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通过浦发银行铜陵支行向大连海汇提供人民币17,600万元的贷款。此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大连海汇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一年(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年利率均为13%,半年付息一次。

 2015年9月23日,公司如期收回上述贷款本金人民币17,600万元,并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收取相应利息人民币2,304.0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到的上述委托贷款的结算收益将计入当期收益。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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