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此前因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筹划增资扩股事项,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30),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于2015年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11日、9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3、2015-36、2015-37、2015-40、2015-42、2015-43、2015-44、2015-46、2015-47、2015-48),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至今。
停牌期间,中山证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证券增资扩股事项,中山证券拟增资不超过64.575亿元。鉴于中山证券其他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本公司除拟按在中山证券的出资比例参与本次增资外,同时,拟对其他股东放弃的增资份额行使优先认购权。中山证券董事会已制订了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本公司将与中山证券商签相关的增资协议。
目前,本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拟订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时本公司正与各意向认购方就商签股份认购协议等事宜继续进行沟通协商。由于本公司重新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207,债券简称:14锦龙债)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新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将及时推进重新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争取公司股票尽快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