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ST光学 公告编号:2015-061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3日,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912号),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和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分别以6459.99万元和9952.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6385.8284万股,其中: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电科投资和中电海康分别持有9371.2694万股、1649.9801万股和1087.5028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35.52%、6.25%和4.12%。

 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