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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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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5-04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12月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肆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15年11月到期。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续贷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续贷后,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二年,用途为进口原材料,利率为不超过6个月LIBOR+350BP,担保方为河南金马能源有限公司和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提供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45)。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15-04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3日

 至201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9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济源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慧玲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 编:459000 传 真:0391-6688986

 (五) 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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