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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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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5-5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015年9月11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7日(星期日)15:00-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星期日)15:00至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1.1 选举段先念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王晓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2016年度拟为深圳恒祥基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3、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5年9月修订)的提案;

 4、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提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上述提案中,第1项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个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

 (二)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3月21日、2015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5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2016年度拟为拟为深圳恒祥基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1)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至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9:00至12:00、14:00至18:00,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9:00至12: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四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0069”,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0069;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2至议案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说明:

 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000 股,则其有2,000 (1,000股×2名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2,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 1 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0069;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 元(议案 1.01 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星期日)15:00至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可于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曹远征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曹远征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于晓静、袁叶龙

 联系电话: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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