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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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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5-056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为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刘铁强先生、郭明新先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由于刘铁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自安信证券离职,安信证券指定湛瑞锋先生接替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郭明新先生、湛瑞锋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保荐代表人湛瑞锋先生简历

 湛瑞锋先生,男,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曾为诺康生物、工商银行、可口可乐、万丰奥威、方兴地产、沃尔玛、海南矿业等多个公司的A股或H股IPO及年审项目提供审计和财务咨询服务,负责或参与南京宝泰、中马股份、中博展览、江阴润玛、汇纳科技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首发上市工作,负责或参与金洲管道、万丰奥威等上市公司再融资及持续督导工作。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5-055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金额为2.5亿元,期限365天,单位面值100元,发行的利率为7.30%,起息日为2014年9月23日,兑付日为2015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于2015年9月23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9月23日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本息兑付总额为2.6825亿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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