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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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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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诺亚正行、上海汇付、富济财富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付”)以及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济财富”)签订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诺亚正行、上海汇付以及富济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以通过上海汇付、富济财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同时将参加上述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除本公司特别公告外)将自动参与上述业务及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0505)
2、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0506)
3、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
4、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668)
5、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669)
6、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41)
7、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8001)
二、可以通过上海汇付、富济财富办理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1、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基金代码:000505)
2、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B(基金代码:000506)
3、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
4、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668)
5、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669)
6、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8001)
三、费率优惠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经与诺亚正行、上海汇付、富济财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24日起,参加上述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5年9月24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上述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诺亚正行、上海汇付、富济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通过诺亚正行、上海汇付、富济财富销售的上述开放式基金。
(四)费率优惠规则:
1、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2、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优惠后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执行。
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销售机构
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站: https://tty.chinapnr.com
3、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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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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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10万万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