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4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及浙江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3〕59号)文件要求,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及其子方案,明确提出煤炭总量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集中供热和煤改气淘汰小锅炉和清洁能源发展等各项任务的节点目标和工作重点,确保全省调整能源结构专项行动目标的实现,确定全省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工作目标,其中温州、台州、金华、衢州、丽水、舟山等市的工作目标为:到2015年底前,淘汰6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油)锅炉,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油)锅炉,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达到95%以上,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10万千瓦以下自备燃煤电站的煤(油)改气工作。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瑞安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5年)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4】629号),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拟投资建设瑞安经济开发区江北分区燃煤背压热电机组集中供热项目,实现热电联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改善环境的同时,促进瑞安市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项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重庆氨纶自筹资金。该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5、拟定经营范围:发电类电力业务(凭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除外商投资企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热力供应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禁止类项目)、电力技术服务、热力管网建设和经营(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6、股东出资情况: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设立。

 四、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瑞安经济开发区华峰热电联产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瑞安市滨海新区

 3、项目实施主体: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筹)

 4、项目建设内容:本期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100 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CB18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总图布置预留发展余地。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适度规模”的原则,结合热负荷发展的实际情况,热电联产项目分期实施。

 5、项目投资规划与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规划为32,586.93万元,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19年,本项目投产后将实现年发电量为84,970MWh,年供电量为71,370MWh,年供低参数蒸汽为342,360t,高参数蒸汽为180,000t,年均净利润2,953万元,投资回收期为9.11年。

 尽管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但由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仍可能导致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可变因素,鉴于此董事会决议该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0,000万元,如实际投资超过决议最高限额的,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政策本身及执行的刚性越来越强。公司高度看好环保政策趋严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及环保相关产业发展前景,积极布局热电联产项目意在培育新产业、强化产业协同、增强整体盈利稳定性。

 1、涉足并投入环保相关产业,培育未来盈利增长点。环保政策日益严格是大势所趋,倒逼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水平。发展热电联产项目有利于公司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展业务结构,培育未来盈利增长点。

 2、强化与氨纶主业产业协同,降低氨纶主业生产成本。目前氨纶企业普遍采用的燃煤锅炉属于浙江省政府明确限制对象,面临或限制、或改造的政策压力,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有利于公司通过更经济、更环保的方式降低氨纶主业生产成本。

 3、发展公用工程性质的项目,提高未来盈利的稳定性。项目服务区域较广,随着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市场需求将逐步显现。此类需求受到市场影响相对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稳定性。

 本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服务覆盖区域的集中供热,从而实现园区现有小型锅炉的替换,符合国家热电联产和提高热电综合效率的产业政策,有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六、存在的风险

 1、存在行政审批风险:项目的实施需要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手续报批存在不确定性。

 2、存在实施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虽然本次热电联产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会给项目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与主持,于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刊登于2015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