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8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光伏电站代理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推进公司互联网战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2),为积极推动公司建立一流的光伏电站运营商的战略目标,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投资一亿元人民币在国内设立电站运维公司。
近日,接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通知,由其全资设立的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运营”)已获得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康运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站管理、维护;对电力项目投资、管理等。
为更好更快地推进公司的电力运维业务,迈出电力代理运维的第一步。近日,苏州中康与赣州磊鑫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磊鑫”)签订了《赣州20MW光伏电站代理运维服务合同》,赣州20MW光伏电站将由中康运营提供代理运维服务。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赣州磊鑫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苏州中康为赣州磊鑫提供电站的日常综合运维管理、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重大设备故障处理、值班服务和监控服务,赣州磊鑫同意合同中规定的运维服务,并且授权苏州中康使用其光伏发电监测辅助设备设施;
(2)苏州中康向赣州磊鑫每年收取电站运营管理服务费,费用自电站并网竣工验收之日起收取,赣州磊鑫按月支付。
(3)根据协商,双方约定兜底发电量作为运维服务的考核,超出兜底发电量部分的销售额的50%返还给苏州中康作为奖励,若实际发电量低于兜底发电量,则苏州中康需补足差额部分。兜底发电量按约定比例逐年衰减下降。
(4)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20年。
二、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国内持有较大规模的光伏电站,并在国内较早地介入光伏电站的专业运维领域,培养了一批专业的运维人员、积累了丰富的运维经验。为赣州20MW电站项目提供第三方代理运维服务,有利于公司在电站运维领域的优势转化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为赣州20MW电站提供第三方代理运维服务,有利于公司在实践中探索代理运维的业务模式和管理经验,为进一步推广第三方代理运维服务业务打下基础;
(3)在节能减排的国家战略的指引下,光伏发电及发电运维市场空间巨大,本次代理运维新业务模式的拓展,有利于确立公司在代理运维行业的先发地位,有利于口碑和影响力的建立。同时为后续开展的碳排放开发、电站金融提供更多可能的基础资产,运维和金融双轮驱动,协同发展。
双方较为审慎地确定了兜底发电量,并较为充分地考虑了可以核减兜底发电量的影响因素,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因发电量兜底而可能产生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9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zhengquanbu@akcome.com
互动电话:0512-82557563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3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8人,股东代表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05,919,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95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8,00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36%。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关联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二《关于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87,913,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对于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0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36%。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8,00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5,919,6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0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售电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5,919,6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0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周江昊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