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42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