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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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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陈德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陈德强先生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宝平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徐宝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徐宝平先生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三、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朱文芳女士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朱文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朱文芳女士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四、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沈志刚先生公司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沈志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职务。沈志刚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此次陈德强先生、徐宝平先生、朱文芳女士、沈志刚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德强先生、徐宝平先生、朱文芳女士、沈志刚先生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因此在新的董事就任前,陈德强先生、徐宝平先生、朱文芳女士、沈志刚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其中陈德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辞职报告自2015年9月23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陈德强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陈德强先生、徐宝平先生、朱文芳女士、沈志刚先生在董事会及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八届九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转让和过户手续,至此京津文化持有公司55,536,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的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如下:

 因工作需要,陈德强先生于2015年9月2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陈德强先生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徐宝平先生于2015年9月2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徐宝平先生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朱文芳女士于2015年9月2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朱文芳女士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沈志刚先生于2015年9月2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职务。沈志刚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因本职工作要求,齐欣女士于2014年12月4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齐欣女士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肖占鹏先生、张虹霞女士、纪秀荣女士、高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冼国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离任的董事陈德强先生、徐宝平先生、朱文芳女士、沈志刚先生、独立董事齐欣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管理层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发出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附: 普通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占鹏先生 男,52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博士,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编审。

 (二)工作简历 历任南开大学中文系教师、南开大学允公集团允能文化发展公司经理和天津市广告策划中心经理、南开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辑、社长,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天津市版权局)副局长、天津教育出版社社长、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四)肖占鹏先生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董事长,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肖占鹏先生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肖占鹏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肖占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虹霞女士 女,49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编审。

 (二)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发行科干部、科普编辑室编辑、副主任、科普综合室主任、副总编辑、副社长,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现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四)张虹霞女士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张虹霞女士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张虹霞女士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张虹霞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纪秀荣女士 女,52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硕士,中国现代文学专业,编审。

 (二)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百货批发部业务员、百花文艺出版社散文室编辑、副主任、主任、百花文艺出版社副总编辑,新蕾出版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四)纪秀荣女士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纪秀荣女士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纪秀荣女士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纪秀荣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扬先生 男,53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本科,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

 (二)工作简历 天津市缝纫机零件一厂工人、天津市缝纫机零件一厂财务科、三产、财务部出纳员、副经理、副部长,天津教育出版社财务科干部、副科长、副社长,天津出版总社财务部副主任、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计财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天津出版总社财务部主任,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计财处处长,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投资部部长、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三)兼职情况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四)高扬先生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在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高扬先生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高扬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高扬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冼国明先生 男,61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博士,经济学专业,教授。

 (二)工作简历 历任南开大学讲师、副教授,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院长,国务院学科办理论经济学评议组成员,南开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三)兼职情况 长城证券独立董事。

 (四)冼国明先生目前就职于南开大学,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冼国明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冼国明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冼国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贾晋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贾晋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贾晋平先生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监事徐建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徐建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徐建新女士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此次贾晋平先生、徐建新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贾晋平先生、徐建新女士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因此在新的监事就任前,贾晋平先生、徐建新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贾晋平先生、徐建新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八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相关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鉴于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转让和过户手续,至此京津文化持有公司55,536,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的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如下:

 因工作需要,公司监事贾晋平先生于2015年9月23日向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贾晋平先生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因工作需要,公司监事徐建新女士于2015年9月23日向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在辞职申请生效后,徐建新女士在本公司将不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推荐,提名张云峰先生、魏英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上述相关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主席、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后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云峰先生 男,44岁

 (一)教育背景 博士,中国现代文学专业,编审。

 (二)工作简历 历任长春出版社政经编辑室、教材中心编辑、长春出版社教材中心副主任。现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无

 (四)张云峰先生生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张云峰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张云峰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张云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英发先生 男,51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本科,图书发行专业,经济师。

 (二)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市新华书店天津发行所干部、天津市书刊发行服务中心干部、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书刊市场管理处科员,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科员,天津出版总社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副主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保卫部部长。

 (三)兼职情况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四)魏英发先生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保卫部部长,在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披露日,魏英发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魏英发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魏英发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冼国 明先生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0_次, 未出席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下午3∶00至2015年10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截止2015年9月28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肖占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

 1.2选举张虹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

 1.3选举纪秀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

 1.4选举高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普通董事;

 1.5选举冼国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相关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张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魏英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等资料。

 特别强调事项:公司本次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15年9月30日17时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15年9月29日、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部(天津市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综合办公楼3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电话:022-66202230,联系传真:022-66202232

 联系人:郭锐先生、张向东先生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5;

 2、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 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滨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相对应的委托价格。每一项议案应以下表中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1为董事会董事选举的议案,则1.01元代表第一位普通董事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普通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2.00元代表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2为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的议案,3.01元代表第一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表2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公司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说明:

 选举普通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由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只有1人,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选举非职工监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2015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3日

 附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参加于2015年10月12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项议案之“委托票数”栏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量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各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进行分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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