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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实业”)的通知,近日,金诚实业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金诚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0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21日。
截止本公告日,金诚实业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31,736,9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3,780,000股的24.68%,本次质押股份30,000,000股,占金诚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2.7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2%。
同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讯鼎”)的通知,近日,长沙讯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长沙讯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21日。
截止本公告日,长沙讯鼎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7,877,1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3,780,000股的5.22%,本次质押股份27,000,000股,占长沙讯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6.8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6%。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