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完成了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3.4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5.35%,发行期限365天,到期兑付日2015年9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042)。
2015年9月19日,公司上述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及时披露了兑付公告,鉴于9月19日(周六)为法定节假日,本次短融实际兑付日顺延至9月21日(周一)。
二、进展情况
2015年9月21日,公司按规定将3.4亿元短期融资券本金及1,819万元利息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并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至此,公司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工作全部完成。
三、报备文件
1.公司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