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的《关于减持股票情况的函》,青海国投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其所持有的我公司股票800万股,总交易金额为13,520万元。
本次转让前青海国投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8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本次转让后,青海国投仍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
受让方上海镕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受让前无持有我公司股票,本次受让后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该公司同时应青海国投的要求向我公司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承诺其所持有的我公司上述股票“自股份受让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我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