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2015年9月22日)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公司日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但因双方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此次重大重组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即2015年12月16日前)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公司日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但因双方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此次重大重组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即2015年12月16日前)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