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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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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地产开发业务情况

 (1)商务园项目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牵头进行六个商务园项目的开发,其中五个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一个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这六个商务园区项目包括大连软件园、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商务园、亿达信息软件园、大连腾飞软件园、大连天地软件园和武汉软件新城。商务园区在售住宅物业项目19个。目前公司作为运营商为武汉软件新城的一期、上海江桥项目、苏州高铁文创园项目和苏州吴中尚金湾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公司曾通过BOT项目形式参与开发运营了武汉光谷软件园和天津滨海服务外包产业园,且已转交给当地政府。

 由于公司有能力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公司可通过自身的内部设计、建筑、园林绿化服务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商务园及住宅物业项目的大部份开发、营运及管理工作。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施工、装潢以及园林绿化服务的能力不仅显示了公司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能力,也保证了公司的物业项目能够得以按照公司自己的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进行开发。公司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也使得公司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物业产品。公司的能力及产品质量获得政府及专业机构的一致认可,包括:

 2003年12月,大连软件园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商务部共同评为“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2009年10月,大连软件园作为中国绿色新技术城市的代表参加联合国全球最适宜居住小区国际大赛,并因其生态可持续发展以及整合产业、教育、就业及居住而获金奖。

 2012年6月,大连腾飞软件园被国务院授予“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最佳服务机构奖”。

 2012年12月,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商务园被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列入拟建设的辽宁省十个研发设计产业园之一且为大连市入选的唯一项目。

 ①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开发大规模、高质量及低密度的商务园,包括办公楼、住宅物业以及配套设施,如零售商铺、配套餐厅、仓库及停车位等。公司根据发展计划及市场需求为各个项目制定定期调整的目标出租比例,出售商务园的办公楼;依据发展计划持有商务园内的核心办公楼作为投资物业,以享有租金收入及资本升值;公司销售商务园内的住宅物业、小部分办公楼、商业设施及停车位。公司会根据公司的现金流需求及市场情况而不时调整公司作为投资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此外,公司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务园项目提供专业的运营管理服务。

 与商务园相关的收入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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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主要商务园介绍

 大连软件园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主干路中山路北侧,毗邻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及大连海事大学。该项目是公司首个商务园项目,占地约3平方公里,包括软件园办公楼、住宅项目峦翠园、东方圣克拉一至三期、软景E居、公寓项目软景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2006年,大连软件园被商务部评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并获“中国软件自主创新特别贡献奖”;2009年,获“联合国全球最适宜居住社区国际大赛金奖”。截至2015年3月底,大连软件园已竣工可供租售的建筑面积合计约881,849平方米,包括约390,904平方米的办公楼、约115,980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约175,845平方米的学生公寓、约35,866平方米的商业以及约163,255平方米的停车位。在建总建筑面积约为86,753平方米,包括约18,292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约47,511平方米的商业配套以及约19,273平方米的停车位。

 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距机场约5公里,距高铁站约12公里。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商务园项目提供综合办公楼、住宅、商业及教育配套设施。公司按照科技、创新、生态及智慧的发展理念,围绕科技研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总部经济及新兴产业五大产业方面设计核心区商务园。2010年,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商务园被评选为辽宁省沿海经济带的重点支持区域。截至2015年3月底 ,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商务园的已 竣工可供租售建筑面积共约133,942平方米,包括约49,628平方米的办公楼物业、约34,725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约6,716平方米的商业配套和约42,873平方米的停车位。在建总建筑面积约为822,104平方米,包括约148,230平方米的办公楼物业、约308,452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约36,884平方米的商铺、约228,319平方米的停车位和约100,219平方米的其他配套。待建总建筑面积约为662,870平方米,包括约330,369平方米的办公室、约49,780平方米的住宅、约51,601平方米的商业配套、约221,560平方米的停车位及约404平方米的其他配套。

 亿达信息软件园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为辽宁沿海经济圈的主要区域,包括15个商务园及产业基地。该项目提供综合办公楼、住宅物业及其他配套设施。截至2015年3月底,亿达信息软件园的已竣工可供租售的建筑面积共约261,176平方米,包括约195,342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约5,095平方米的商铺和约60,739平方米的停车位。在建总建筑面积约为371,870平方米,包括约113,930平方米的办公楼物业、约166,103平方米的住宅项目、约77,272平方米的停车位及约14,565平方米的其他配套。待建总建筑面积为290,986平方米,包括约94,613平方米的住宅、约94,063平方米的办公室、约101,510平方米的停车位及约800平方米的其他配套。

 大连腾飞软件园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中央,由公司与新加坡腾飞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总建筑面积约326,116平方米。该项目提供综合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所占50%权益的已竣工可供出租的建筑面积共约79,592平方米,包括约70,866平方米的办公楼,以及约8,726平方米的停车位。待开发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7,977平方米。

 武汉软件新城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占地约3.4平方公里,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310万平方米。该项目提供办公楼、住宅物业及其他配套设施在内的综合物业。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北联合发展及公司订立的合作协议,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的30%~50%将由湖北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回,剩余销售或出租。

 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主要商务园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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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在大连腾飞软件园和武汉软件新城项目中所占股权比例均为50%,公司在亿达信息软件园中普罗旺斯一期、二期项目中所占股权比例为51%,以上数据为按照公司所占权益计算。

 表中数据与文字表述中数据差异体现在“已建”数据,表格中的“已建”体现的是项目总的建筑面积和可售面积,包括已经结转收入对应的面积。文字表述中各项目已建部分的面积是扣除已经结转收入的面积。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涉及的商务园项目包括大连软件园、亿达信息软件园和大连生态科技城,上述商务园的办公型物业均由发行人持有。各商务园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的已出售、拟出售面积明细如下: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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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办公项目包括办公楼、停车位和其他配套等;住宅项目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和停车位等。

 ③商务园运营

 作为公司业务模式的一部分以及根据公司的战略计划,公司保留用于投资的商务园办公楼物业。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公司会选择优质资产持有运营。公司设有专门的租赁团队且建立适当的租赁政策,包括一对一的客户经理管理、客户资源管理、客户服务管理,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的一对一客户经理对重要客户就其所在行业的行业政策提供建议、通过研讨会及调查问卷的方式及时收集企业对行业政策的建议,且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提交予政府或行业的相关部门,有助于客户实施具有行业特色的政策。客户服务管理也提供全面的行政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增值服务,包括人才招募、人才培训及人员派遣,以通过公司的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因此,公司与商务园的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关系。

 公司与租户签订固定期限的租赁协议,一般可于双方共同约定时更新。公司将地标或旗舰办公楼内的办公空间租赁予IBM、简柏特、赛门铁克、思科、甲骨文及软银等全球领先的信息技术公司,从而提升公司的商务园的形象并吸引其他中小企业租户。2012~2014年,公司租金收入分别为2.80亿元、3.10亿元和3.30亿元。

 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已建成的持有型商务园办公物业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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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在建及待建的持有型商务园办公物业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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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商务园管理

 除拥有的商务园项目以外,公司还提供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

 公司为武汉软件新城一期提供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截至2015年3月底,武汉软件新城一期出租率约为89%,已签约客户38家,包括IBM、法国阳狮、飞利浦等标志性客户,初步形成软件研发、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互联网、电子商务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类六大产业聚集。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分别签订上海江桥项目、苏州高铁文创园项目、苏州吴中尚金湾项目等委托运营和前期顾问协议,为其提供商务园运营管理服务。2012~2014年,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58.70万元、466.02万元和466.20万元。

 (2)多功能综合住宅社区项目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大连、沈阳及成都开发多功能综合住宅社区项目,包括各种住宅物业(如高层及多层住宅、花园洋房及联排别墅)、商用物业(如商铺及金融办公场所)、高端教育资源(如幼儿园、小学及中学)、健身场所及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在大连拥有五个多功能综合住宅物业项目,包括第五郡、第一郡、天琴山、高尔基路及青云天下;在沈阳拥有一个多功能综合住宅物业项目玖墅;在成都拥有两个多功能综合住宅物业项目,包括上善栖和上善熙。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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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新开工面积分别为53.8万平方米、103.6万平米、40.8万平方米和26.0万平方米。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竣工面积分别为87.07万平方米、44.8万平方米、119.5万平方米和7.7万平方米,2013年-2014年度公司竣工面积显著增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分别为34.39万平方米、51.55万平方米、58.66万平方米和7.9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分别为460,935万元、723,615万元、745,033万元和97,913万元。最近三年签约销售面积和合同销售金额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在建住宅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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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拟建住宅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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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6,905,883平方米,其中大连、武汉、成都和沈阳占比分别为88.33%、8.94%、1.86%和0.88%。

 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土地储备情况如下: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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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数据按公司所占权益计算,土地储备为竣工余下未售建筑面积、在建总建筑面积和待建规划建筑面积之和。

 (六)发行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流程

 公司已建立一套从评估到运营的完整标准化项目开发流程。公司房地产开发简要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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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人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公平、公正及公开的招标流程挑选供货商。公司每年与领先供货商就涂料、门窗、入户门等建筑材料、灯具、瓷片、橱柜等装修材料以及电梯、空调、电箱等设备类材料进行集中采购,并与供货商订立框架协议。公司的同一采购内容通常有2至3家合格的集中采购供货商,以降低单一供货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风险。公司同市场知名材料供货商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公司同供货商直接合作,减少中间环节且可及时付款,材料价格得以下行,从而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对于(其中包括)设备中的电器组件、电线电缆、阀门、钢筋及混凝土等关键施工材料,公司将指定2至3种符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的合格品牌,以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有竞争力的成本。公司会对公司的所有供货商进行资质预审、市场调查、单位实地考察、供货商内部分析等严格评审程序,并录入公司的合格供方库。同过与供货商的合作,公司对其产品质量、配合程度、跟踪服务等多个主要方面进行科学考核。该考核将作为是否可进行战略合作的依据。除钢筋价格根据市价调节外,其他材料的价格及劳动力费用的波动风险由施工公司承担。

 (八)发行人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公司的自身销售团队以及第三方房地产代理公司销售公司的物业产品。公司的销售团队由在本公司拥有超过三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领导。公司的销售团队成员在本公司平均拥有超过两年的工作经验,并深入了解公司的产品、品牌及服务体系,熟知公司的客户,因此,可有效地实施销售计划并带来良好的效益。公司亦与其他销售专业机构,如房地产经纪公司合作以编制市场研究报告,协助公司制定宣传、销售及租赁计划,并执行公司的销售计划,使公司的潜在客户大幅增加。公司通常向第三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支付占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佣金,通常为总销售额的0.5%至1.0%,作为第三方地产经纪公司协助公司地产销售过程的补偿。

 (九)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1、主要客户

 本公司的客户包括商务园企业租户和个人购房消费者。其中,单个个人购房消费者的销售金额不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015年一季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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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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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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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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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供应商

 2012年-2015年1季度,公司采购总金额分别为277,005.39万元、289,330.80万元、296,853.63万元和28,832.11万元;其中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9,457.00万元、69,688.72万元、90,735.52万元和10,178.26万元,占公司当年采购总额的35.90%、24.09%、30.57%和35.30%,不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2015年1季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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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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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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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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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

 2、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和“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相关内容。

 3、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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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本部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其相互间的关联交易已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按相关会计政策与制度对冲抵消。

 2012年-2015年1季度,发行人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方劳务交易

 发行人过去三年及一期与关联方之间劳务交易如下:

 (1)自关联方接受劳务

 发行人2012年-2015年1季度自关联方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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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发行人2012年-2015年1季度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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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租赁

 (1) 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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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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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担保情况

 过去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1)提供关联方担保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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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2年-2015年1季度,发行人不存在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形。

 4、关联方资金拆借

 (1)资金拆入

 2012年至2015年1季度,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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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司资金拆入均无固定期限,资金拆借利率为6.4%-9.8%。

 2012年至2015年1季度,发行人向关联方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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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金拆出

 2012年至2015年1季度,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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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至2015年1季度,发行人自关联方利息收入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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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联方抵押与质押

 (1)提供关联方抵质押

 截至2015年3月末,本公司无为关联方提供抵质押。

 (2)接受关联方抵质押

 截至2015年3月末,亿达中国提供人民币113,46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和4,885.00万元美元的定期存单作为本公司借款之质押。

 6、其他关联方交易

 2012年-2015年1季度,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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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2012-2014年度,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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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付款项

 2012-2014年度,发行人关联方其他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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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形。

 8、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2015年5月,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总经理在关联交易中的决策权限。

 (1)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为:

 (A)发行人拟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发行人唯一股东批准。

 (B)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发行人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须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C)发行人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发行人义务的债务除外),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须经董事会批准。

 (D)发行人与关联人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以上(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发行人义务的债务除外),且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的,须经股东决定。发行人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E)根据前述四项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定价机制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A)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B)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C)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D)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E)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行人按照前述第(C)项、第(D)项或者第(E)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A) 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B)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C)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D)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E)利润分割法,根据发行人与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发行人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公司重大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只有一名股东,不设股东会,股东为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向股东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决定和制定实施方案。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公司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与产权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财务部设置了四个业务线,分别负责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效益和成本管理、税务管理,各业务线有其侧重点,同时互相配合对集团及下属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公司各级会计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公司建立了持续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内控应用指引,结合房地产行业的行业特性和公司自身的房地产经营特点,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设置了合理的岗位分工,规定了各个岗位的工作权限,配备了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财务人员,保证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合理有效运行。

 (三)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风险审核和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以风险评估为切入点,将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控制的理念贯彻到事项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公司在做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房地产业务发展要求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针对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十、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经充分了解《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信息披露制度,2015年5月,公司比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专门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起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部门,并委任了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提供了沟通渠道。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任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及其他强制执行措施或程序的情形。

 发行人于2014 年1 月取得的税务证明显示,截至确认函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的税务违法和处罚。发行人已书面确认除已提供下述情形外,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税务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发行人列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14年涉及部分因少缴、欠缴税款而需加征滞纳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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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违法事项均已处理完结,公司已足额补缴税款并按要求缴纳滞纳金,税务主管机构未作出处罚决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因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而被税务主管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况,上述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1044374_E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本公司2015年度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所涉及的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一季度的财务数据表述口径均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本节仅就公司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建议进一步参阅本公司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了解公司财务报表的详细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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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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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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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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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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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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