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商务局焦财预【2014】264号、焦财预【2014】311号《关于拨付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3年度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及中国共产党焦作市中站区委员会中区文【2014】20号、中区文【2014】21号《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2013年度纳税优秀企业等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兑现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等奖励的决定》,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获得2014年度进口贴息资金67.39万元、201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42.24万元、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奖励10万元、2013年度纳税优秀企业奖励31.3万元及2013年度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奖励25万元,合计175.93万元。
近日,上述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将该部分政府补贴资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预计将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