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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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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83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5股,即每股转增1.5股

 ●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5日

 ●除权日:2015年9月28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29日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9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81号公告。

 二、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5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9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547,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820,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367,500,000 股。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5日

 2、除权日:2015年9月28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29日

 四、派发对象

 截止2015年9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持股数,以每10股转增15股的转增比例将所转增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本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因此每股转增比例不扣税。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367,500,000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64-2919908

 传 真:0464-2919908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景丰路177号5层

 邮 编:154699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84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1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公司”)的通知:宝泰隆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1,347,97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主要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2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一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期为2015年9月18日。

 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公司质押股份总数为161,330,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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