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公司也与目标公司相关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进行了磋商。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正在进行中,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因本次重组中涉及的问题仍需进行充分的核查、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的确定仍在深入商讨、论证和完善过程中。为确保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金王,证券代码:002094)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金王债,债券代码:112141)不停牌,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9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贵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贵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2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