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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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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5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
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闻”)非公开发行289,203,085股A股股票的议案,发行价格为15.5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015年4月2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1,293,667,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后,公司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5.4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292,207,792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相应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编号:2015-087)。

 2015年9月10日,公司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1,296,699,5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945,049,301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41,748,835股。

 2015年9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145),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9月21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5.40元/股调整为6.16元/股,具体计

 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1+总股本变动比例)

 =15.4÷(1+150%)

 =6.16(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292,207,792股调整为730,519,480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数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15.4(元/股)×292,207,792股÷6.16(元/股)

 =730,519,480股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相应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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