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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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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5-071

 债券代码: 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 16:0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5年9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编号:临2015-070号),2015年9月18日,公司董事长胡刚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方先生和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有效时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二、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相关问题及回答整理如下:

 1、投资者提问: 对此次增发和公司的未来非常的看好,但二级市场上别家公司复牌连续跌停,毕竟他们本年都有相当的涨幅了,可国投涨幅很小,真的经不起连续跌停呀!希望公司尽快参与到售电和输电业务,只有这样才能稳定住二级市场吧。

 公司回答: 谢谢对公司的关注。目前电力行业进入历史新阶段,在电力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已经在兰州新区示范项目进行了售电端和新增配电市场的积极尝试,后续也会继续不断的在该方面取得突破。

 2、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在售电方面是否已有计划?进展如何?伴随着核电的大力上马,以及早期开工的电力工程完工。未来电力投资是否会有过剩的情况?对未来公司的盈利状况会不会有影响?公司未来有什么对策应对?

 公司回答: 电改配套文件正在逐步的完善并出台,各省的政策文件也将逐步出台,公司在各省都在积极的参与,公司目前的项目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兰州新区的示范项目,是公司在售电端和新增配电市场的积极尝试。公司清洁能源比重较大,大容量环保火电机组同样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今后还是朝着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充分利用电改红利的方向发展。在一带一路上公司后续也会有项目落实,公司在东南亚几个国家已经开始相关电力项目投资。总体说,公司后续发展思路是开拓的。

 3、投资者提问:国投是央企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请问下一步有啥具体改革措施?

 公司回答: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国有投资公司试点单位,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国投作为央企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将抓紧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探索出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路子,更加贴近市场。国投目前承担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瞄准未来、坚持不懈、真抓实干。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闯出一条新路,相信一定会有光明的未来。

 4、投资者提问: 你好。为什么不全投清洁能源,还要去投火电?另外既然你们这么有信心,希望周末拿出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回答: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公司火力发电机组大多为高参数、大容量、节能环保型机组,目前在建百万机组8台,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同步实施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已开展超净排放改造。根据目前国家级各省对于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高参数、大容量、节能环保型机组一方面将比其他节能指标未达标的机组在调度上具有优势,电量消纳具有一定保证,另一方面在电价上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贴。目前公司北疆电厂1号机组已经获得天津市发改委批复,执行环保电价。

 5、投资者提问:当前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最最关心的还是公司有哪些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今天的封单相信您也看到了,绝对称得上是两市第一封单,公司承诺的5亿增持计划何时实施?还有其他稳定股价的举措吗?

 公司回答:后续公司股价的维护措施主要有:第一,2015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公司增持,并与关联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份,且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20%(以较高金额为准)。第二,国投电力自身将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水平,保证现有投产项目的良好运转,在对优质项目投资的基础上继续选择优质项目投资。抓住电力体制改革的契机,在售电领域,以及后续输配电领域,不断突破,为未来发展占的先机。第三,积极与投资者沟通,让市场更加了解公司发展前景。

 6、投资者提问: 公司对未来3年的盈利情况有没有预测?

 公司回答: 公司对于未来业绩和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财务表现高度关注,公司后续会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规定,在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定期报告和财务表现进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7、投资者提问: 请问为什么公司没有在7月反弹复牌而选在现在这个时间复牌?普通定增为什么要三个月?公司对现在这种下跌有预案吗?

 公司回答: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经历我国A股市场大幅急速下跌的特殊时段,由于公司原本非公开发行方案采用董事会确定投资者并锁定三年的方式,需要在停牌期间与潜在投资者沟通并锁定投资者,而期间A股市场的二波持续调整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和决策过程。7月反弹期间,部分潜在投资者仍然有投资意愿,但决策条件尚未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因此不具备复牌条件。具体情况烦请参考我公司于9月15日公告的《关于对筹划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8、投资者提问: 此次定增如果实施,装机容量将提高近50%,是不是相应收益也有相似涨幅,定增实施后投入的6个水电、火电项目什么时候能投产呢?

 公司回答: 详请参阅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

 9、投资者提问: 在跌破增发价的情况下,公司会降价增发吗?

 公司回答: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可期,同时考虑到国家和各方面对市场稳定做出的各项措施,我们对未来发行充满信心。

 10、投资者提问: 5亿元的增持什么时间开始?

 公司回答: 2015年7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通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复牌后,公司控股股东将会履行承诺,根据其研判,做出相应操作,公司将会在控股股东增持操作后,按照法规进行相关公告。谢谢。

 11、投资者提问: 改革题材或许是扭转公司股份的重要力量。建议公司在公告增发的同时,也能及时公告在央企改革和电力改革方面的最新进展,以此来提振市场对国投电力的信心。

 公司回答: 您好,谢谢您对国投电力的关注。公司将会在相关信息达到信息披露条件后,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敬请关注。

 12、投资者提问: 贵司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公司,这次大跌是系统风险,我们希望这次增发成功,做长期投资者。

 公司回答: 非常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和认可,公司将会一如既往不断发展,以优异成绩回报公司股东。

 13、投资者提问: 可以增加贷款,减少增发吗?

 公司回答: 伴随着业务快速发展和规模扩大,公司负债规模也随之扩大,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高位,财务费用负担较重。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5.24%。截至2015年6月30日,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62.44%,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同时,由于公司近年来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财务费用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30.83亿元、44.10亿元和61.56亿元,呈现出增长趋势。为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在当前时点考虑采用股权融资方式。

 由于说明会时间有限,公司对投资者所提问的问题未能全部回复,在此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说明会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5-072

 债券代码: 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除已披露发行预案的非公开发行A股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除已披露发行预案的非公开发行A股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发行预案的非公开发行A股重大事项外,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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