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4.94%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4.94%
起息日:2015年10月24日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 发行人、本公司、王府井 | 指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2王府01、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12王府01”(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
| 本次回售 | 指 | “12王府01”公司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王府01”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
| 本次回售申报期 | 指 | “12王府01”持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期间,为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 |
| 付息日 | 指 | “12王府01”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年度付息日为2015年10月26日 |
| 回售资金发放日 | 指 | 本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王府01” 持
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王府01”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10月26日)。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品种一
2.债券简称:12王府01
3.债券代码:122189
4.发行总额:人民币11亿元
5.票面金额:100元/张
6.债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71号文核准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94%,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12王府01”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
10. 投资者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12王府01”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12王府01”票面利率的决定。
11.起息日:2012年10月24日
12.付息日:“12王府01”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10月26日。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在2015年10月26日一起支付。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资信评级情况:2015年4月20日,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债券简称: 12王府01,债券代码:122189)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和当前的市场情况,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2王府01”存续期后2 年的票面利率,即“12王府01”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仍维持4.94%不变(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特此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