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女士的通知,顾瑜女士2015年9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女士计划自2015年8月26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 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
二、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股) | 本次增持前所持股份(股) | 本次增持股份(股) | 本次增持股份成交均价(元) | 本次增持后所持股份(股) |
顾瑜 | 董事长、总经理 | 31,302,727 | 31,499,727 | 188,700 | 31.869元/股 | 31,688,427 |
三、其他说明
1、顾瑜女士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顾瑜女士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女士的通知,获悉顾瑜女士于当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顾瑜女士分别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27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顾瑜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84)、《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3)。
由于近期本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顾瑜女士于2015年9月18日通过将其持有的60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补充质押,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止目前,顾瑜女士持有公司31,688,4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