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升达集团已将其持有的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58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80%,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9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4-074号公告),并于201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升达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15日,并于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升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84,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7%;截止本公告日,升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84,324,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28.65%。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