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15年9月17日起增加东兴证券、中航证券为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场内简称:银华日利,交易代码:511880;申赎代码:51188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截至2015年9月15日,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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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可提供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服务,暂不支持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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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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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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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