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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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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72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为案件被告

 涉案的总金额:货款51,212,820.75元、因延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逾期付款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期间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诉讼费等主张权利的费用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收到法院寄来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书》等诉讼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起诉方 :河北五矿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文号 :(2015)石民三初字第00257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原告方:河北五矿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五矿公司”)

 2、被告方: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特材公司”)

 3、诉讼请求:

 河北五矿公司要求判令中航特材公司支付货款51,212,820.75元,并赔偿因延期付款给其造成的逾期付款损失(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期间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诉讼费等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4、诉状所列事实与理由基本情况:

 据河北五矿公司诉称,2014年4月1日,其与中航特材公司签订了《钛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HBWK7214004),约定河北五矿公司向中航特材公司出售各种规格的钛锭,合同金额为51,212,820.75元。因中航特材公司未支付货款,故提起诉讼。

 三、案件进程情况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四、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中航特材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应诉,鉴于以上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案文件

 1、(2015)石民三初字第00257号《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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