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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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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5-06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公司”)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富安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富安公司自2015年9月2日至9月1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本次增持前,富安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5,789,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增持后,富安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9,639,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1%。

 二、富安公司表示未来将视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富安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富安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富安公司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关注富安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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