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及股东楚金甫先生通知,近日,楚金甫先生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20万股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0日;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00万股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0日;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0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6日。森源集团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0万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13日。本次所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楚金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824.02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5%,本次质押股份合计 3,220万股, 占楚金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9.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楚金甫累计质押 14,036万股,占楚金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3.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64%。
截至本公告日,森源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829.50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92%,本次质押股份合计 500万股, 占森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3%;森源集团累计质押 16,340万股,占森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2.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4%。
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