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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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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39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拟继续实施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进入了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已于2015年8月25日发布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32),公司股票自 2015 年8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方案论证和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仍在进行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40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7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石纸”)的通知,吉林石纸于与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讯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吉林石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877,140股即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股份转让给长沙讯鼎。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吉林石纸、长沙讯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分别刊登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年9月15日,本公司接到吉林石纸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吉林石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长沙讯鼎将持有本公司股份27,877,1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4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讯鼎”)的通知,肖洲斌将其持有的长沙讯鼎80%的股权转让给王凤琦。

 本次转让前,肖洲斌持有长沙讯鼎8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27,877,1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转让后,肖洲斌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凤琦持有长沙讯鼎99%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27,877,1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长沙讯鼎股东变动引起,不涉及长沙讯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上市公司: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证券代码:6004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岘纸业

 股票代码:600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凤琦

 住 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留园里1号楼5门604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王凤琦,男,中国籍,身份证号码:120106********3517,住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留园里1号楼5门604号。王凤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

 ↓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讯鼎信息持有上市公司5.22%的股份,因肖洲斌将所持讯鼎信息80%股权转让给王凤琦导致王凤琦持有上市公司5.22%的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时没有继续增持石岘纸业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石岘纸业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受让讯鼎信息99%股权,间接持有石岘纸业27,877,140股股份,占石岘纸业总股本的5.22%。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讯鼎信息股东变动引起,不涉及讯鼎信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石岘纸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函》。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凤琦

 2015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凤琦

 2015年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证券代码:6004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岘纸业

 股票代码:600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洲斌

 住 所: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片5栋4门301房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肖洲斌,女,中国籍,身份证号码:430105********2540,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片5栋4门301房。肖洲斌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讯鼎信息80%股权,间接持有石岘纸业27,877,140股股份,占石岘纸业总股本的5.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讯鼎信息股权,因而不再拥有石岘纸业任何权益或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转让所持讯鼎信息80%股权间接导致所持上市公司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石岘纸业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讯鼎信息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2%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讯鼎信息股东变动引起,不涉及讯鼎信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石岘纸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函》。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洲斌

 2015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洲斌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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