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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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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5-052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5日,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秦丽婧女士通知,秦丽婧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秦丽婧女士于2015年9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平均7.68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4%。

 本次增持前,秦丽婧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5,928,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19%;

 本次增持后,秦丽婧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7,928,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5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秦丽婧女士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适时考虑增持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秦丽婧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秦丽婧女士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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