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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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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9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15年9月15日,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5,085,35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202,500,000股的37.08%,上述股份未质押。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5-063),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自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申请停牌。并于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067、2015-068),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收购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并配套募集资金,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9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10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10月16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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