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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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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08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1100万元收购江苏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仁众”)持有的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66.5%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33.5%股权,交易完成后艾特凡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艾特凡斯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3,342.80万元,33.5%股权对应净资产为1119.84万元,公司与江苏仁众协商确定本次收购对价为1100万元。

 公司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2年7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200万元人民币受让江苏仁众、程波、王星、钟祥明、高新良、陈坤、汤芝加合计持有的艾特凡斯51%股权。公司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5.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55万元受让程波、王星、钟祥明、高新良、陈坤、汤芝加合计持有的艾特凡斯15.5%股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予总裁办审批权限范围内。

 艾特凡斯主营的数字娱乐业务为公司三大业务板块之一,公司正积极推进数字娱乐板块原有业务模式的转型与调整,向IP引进、创意策划、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模式延展,由“提供室内娱乐项目、特种影视项目一站式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化为“著名知识产权或自有知识产权的IP运营与服务商”。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艾特凡斯的持股比例将由66.5%增持为100%。公司拟通过注入注册资本金、引入优势IP等手段进一步加强艾特凡斯资本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加快其业务转型与调整的实质进展。

 根据《股权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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