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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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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5-0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4。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向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合计认购金额2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其中10,000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为闲置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

 1、币种:人民币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4、认购金额:17,000万

 5、年化收益率:3.250%/年

 6、投资期限:2015年09月14日-2015年12月14日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13,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

 1、币种:人民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区间(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如下规定区间。)

 ■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4、认购金额6,000万

 5、预期年化收益率:2.550%/年

 6、投资期限:2015年09月11日-2015年12月10日

 7、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果投资组合内的资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导致投资组合无收益,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全部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余额1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招商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再投资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若因投资者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可能不能及时了解理财计划的盈亏状况,并可能将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若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情形,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 其他重大事件管理 第一节 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理财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外,无其他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1%;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7%。

 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2.《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3.本次理财的转账凭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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