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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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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高德红外”股票恢复
收盘价估值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高德红外”股票恢复

 收盘价估值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5月21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高德红外”股票(代码:00241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5年9月14日“高德红外”(代码:002414)复牌,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高德红外”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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