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
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建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 14:00
5、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3日—2015年9月14日
6、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镇南小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937,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4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890,0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0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0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11,6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8,937,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2,911,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汪志芳、孙建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