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0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答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81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于2015年9月2日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研究,对“反馈意见答复”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主要修订了反馈意见5、反馈意见13、反馈意见17、反馈意见19、反馈意见20、反馈意见21、反馈意见23、反馈意见24、反馈意见26、反馈意见27、反馈意见28、反馈意见30、反馈意见31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 2015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名称:传化股份,股票代码:002010)于2015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申请复牌。本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3传化债;债券代码:112161)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