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44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09月0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9月13日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庄宗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庄文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漳龙”)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事项。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逐项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8,890,876股(含178,890,87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股份限售期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福建漳龙、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如下:
1.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因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与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之一福建漳龙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的要约收购义务。
因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及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发行价格调整、发行对象、认购方法、认购比例以及本次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
(三)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式以及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的谈判、签署、修订及补充等;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安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八)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九)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未尽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09月3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5-045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09月0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9月13日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8,890,876股(含178,890,876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09月15日),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股份限售期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预案的内容及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中涉及的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所确定,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如下:
1.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公司与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753 股票简称:漳州发展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入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第二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东墩污水处理厂是将原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迁址,重新建设。
根据公司与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公司负责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及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并取得在经营期限内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自协议生效之日(2015年6月26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强调“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提出“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同时还强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
本次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响应了国家关于“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落实了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对改善漳州市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2、满足城市污水处理需求,保护当地环境
目前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部分配套管网尚未建设,其规划服务区内污水处理压力较大,对邻近河道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部分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后,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处理的需求,保护九龙江西溪水环境质量。
3、缓解城市水资源的紧张状况
工程建成后,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完全满足某些生产用水水质要求,如工业循环补充水、景观水体补水、工业冲灰、浇洒绿地等。城市若建成分质供水,形成低水低用、优水优用的供水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缓解城市水资源的紧张程度。
(三)资格文件取得及协议签订情况
截至目前,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已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及已签订的协议情况如下:
2012年12月,本项目取得《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漳州市供排水管理处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漳环审【2012】48号)。
2012年12月,本项目取得《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2】209号);2014年10月,本项目取得《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4】162号)。
2015年1月,本项目取得漳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文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龙文区【2015】字第003号)。
2015年6月,公司与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预期经济效益
1、投资估算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7,446.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36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00.2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783.15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
2、预期经济效益
根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运营期(商业运营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内公司每月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每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当月污水处理厂实际出水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1)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商业运营之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期间为1.89元/m3。
(2)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当电费、药剂价格、物价指数等项年成本因素变动对污水处理年成本产生一定影响时,经有权机构确认每立方米污水处理成本与上次调价对比,次变动幅度在5%以下的(含5%)不予补偿,超过5%的部分由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3)保底水量:正式商业运营开始,第一年污水量日均保底9万吨,第二年日均保底10万吨,第三年至第五年日均保底11万吨,第六年至第十一年日均保底12万吨,第十一年以上日均保底13万吨。超过保底水量按实际水量计算,连续半年日均水量超过设计规模10%及以上应启动二期项目工程。
经测算,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8.04%。
(五)结论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建设完成后,规划服务区内的污水治理水平将得到大幅提高,有利于当地的环境保护及治理,同时公司水务板块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经过审慎论证和详细测算,项目建设具备现实的必要性,各项经济指标具备经济的可行性,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
二、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水务集团与经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的《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水务集团负责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厂区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维护,并取得在经营期限内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9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给予延长特许经营期。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按协议提供项目用地并向水务集团支付污水处理费。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强调“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提出“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同时还强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
本次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响应了国家关于“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落实了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对改善漳州市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2、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
本项目是重要的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其完善程度将直接影响南靖县靖城镇的城市化进程,改变靖城镇的镇容镇貌,对加大靖城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美化人居环境,建设高品位、宜居、宜业田园生态型工贸城镇,具有重要的意义。
3、保护水体环境,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及身体健康
随着靖城镇经济的迅速发展,镇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而乡镇排水系统尚未完善,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的西溪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西溪下游即漳州市、龙海市,若其水环境恶化会给流域内的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影响人民健康,使有限的水资源进一步的减少,对城镇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4、保护当地良好的地下水水质和地热资源
靖城镇区域内地下水资源较丰富,部分地区有地热资源,深部地下水水质较好,浅部水质在逐年变差。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保护当地的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
(三)资格文件取得及协议签订情况
截至目前,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及已签订的协议情况如下:
2012年7月,本项目取得《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2年11月,本项目取得《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靖县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2】194号)。
2015年3月,水务集团与经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了《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预期经济效益
1、投资估算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876.00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
2、预期经济效益
根据《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按协议提供项目用地并向水务集团支付污水处理费,具体情况如下:
(1)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商业运营日起1.3元/m3,污泥运费及处置费按水量每吨污水0.1元包干。
(2)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建立合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动态调整机制,当水务集团没有合理盈利时,由水务集团提出申请,由双方共同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提出调价幅度并报物价部门批准。
(3)保底水量:自商业运营日起,第一年基本水量为7,000吨/日,第二年起基本水量为8,000吨/日,第三年起基本水量为9,000吨/日,第四年起基本水量为10,000吨/日。如进水水量不足按基本水量计算,如实际水量连续半年超过12,000吨/日,双方应启动水厂二期扩建的磋商。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约为8.08%。
(五)结论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建设完成后,当地污水治理水平大大提高,将有效保护当地水资源,推进当地建设发展;同时,公司水务施工业务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过审慎论证和详细测算,项目建设具备现实的必要性,各项经济指标具备经济的可行性,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
三、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根据水务集团与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由水务集团负责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维护,并取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9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给予延长特许经营期。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按协议提供项目用地并向水务集团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强调“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提出“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同时还强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
本次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响应了国家关于“民生优先”的基本原则,落实了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对改善漳州市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2、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宏观发展要求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漳州市出台《漳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实施方案》,表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已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同时明确指出要提升城乡公共设施保障能力,全面完成各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市区和各县(市)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和垃圾中转站建设,逐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持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
在此大环境下,平和县委县政府根据海西建设提出的战略部署,按照“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建设海峡西岸生态工贸县”的总体要求,提出平和县要主动对接,积极融入海西建设,建设城乡环境优美县,坚持规划引领,辐射带动,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宜业宜居的优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因此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实施符合《漳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实施方案》,满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宏观发展要求。
3、改善水环境污染状况的需要
目前随着平和县中北部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污水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大。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平和县中北部污水处理能力,大幅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有效减轻区域内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实现环境保护总目标,同时也造福九龙江下游的城市和人民。
4、保护九龙江饮水水源
平和县作为九龙江上游的重要县份,其污水若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九龙江,必然会引起九龙江下游水体污染,而九龙江关系到漳州和厦门等数百万人口的饮用水源的卫生和安全。为此,福建省政府专门制定和颁布了《福建省九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方法》,要求九龙江流域沿岸城市加快对城市污水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实现九龙江的流域治理,改善流域的水环境和区域内的生活环境,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实施正是贯彻和落实省政府关于九龙江水资源保护的政策,是保护九龙江饮用水源的重要措施。
(三)资格文件取得及协议签订情况
截至目前,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及已签订的协议情况如下:
2012年8月,本项目取得《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2】131号)。
2012年8月,本项目取得《平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平环监函【2012】6号)。
2014年4月,水务集团与平山县山格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预期经济效益
1、投资估算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779.58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 | 37,446.25 | 37,400.00 |
2 |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876.00 | 2,800.00 |
3 |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779.58 | 2,700.00 |
4 |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 | 24,796.41 | 24,7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2,400.00 | 32,400.00 |
合计 | 100,298.24 | 100,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 | 37,446.25 | 37,400.00 |
2 |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876.00 | 2,800.00 |
3 |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779.58 | 2,700.00 |
4 |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 | 24,796.41 | 24,7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2,400.00 | 32,400.00 |
合计 | 100,298.24 | 100,000.00 |
发行人、漳州发展、公司 | 指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水务集团 | 指 | 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BOT | 指 | 英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 |
“海西” | 指 | 台湾海峡西岸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 | 37,446.25 | 37,400.00 |
2 |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876.00 | 2,800.00 |
3 |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779.58 | 2,700.00 |
4 |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 | 24,796.41 | 24,7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2,400.00 | 32,400.00 |
合计 | 100,298.24 | 100,000.00 |
项目名称 |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 |
实施主体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地点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东墩村九十九湾港道以南、规划东环城路以东,江滨路以北。 |
建设内容 | 拟建设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3万m3/d。包括污水处理工程的构建筑物及生产附属设施。 |
建设期 | 2年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占总投资比例 |
一 | 工程费用 | 32,362.82 | 86.42% |
1 | 箱体机构部分 | 6,784.09 | 18.12% |
2 | 污水处理单元 | 19,377.59 | 51.75% |
3 | 辅助建筑工程 | 2,480.06 | 6.62% |
4 | 其他辅助设备 | 3,196.08 | 8.54% |
5 | 厂外工程 | 525.00 | 1.4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00.28 | 8.81% |
三 | 基本预备费用 | 1,783.15 | 4.76% |
| 总投资额 | 37,446.25 | 100.00% |
项目名称 |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实施主体 | 公司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实施地点 | 南靖县靖城新区沧溪村 |
建设内容 |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 |
建设期 | 施工工期不超过300天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占总投资比例 |
一 | 建筑工程 | 1,434.00 | 49.86% |
二 | 设备 | 957.00 | 33.28% |
三 | 设计费和试生产费用等 | 348.00 | 12.10% |
四 | 预备费 | 137.00 | 4.76% |
| 总投资额 | 2,876.00 | 100.00% |
项目名称 |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实施主体 | 公司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
实施地点 | 平和县山格镇白寨地块 |
建设内容 |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 |
建设期 | 施工工期不超过450天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占总投资比例 |
一 | 建安工程费用 | 2,404.17 | 86.49%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43.05 | 8.74%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32.36 | 4.76% |
| 总投资额 | 2,779.58 | 100.00% |
(下转A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