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凯撒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证券代码002425)自2014年4月23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5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7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5年5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已经于2015年9月7日披露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