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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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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0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谢建平先生主持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5人,代表股份353,286,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83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70人,代表股份5,298,3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2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48,154,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05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68人,代表股份5,131,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279,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8%;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291,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641%;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7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245,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8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8%;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257,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24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70%;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58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姜瑞明、董一平

 3、 结论性意见:

 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0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同意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上述收购及增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及增资协议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收购并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联拓60%股权,北京联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号)。

 公司正依据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后续增资款。日前北京联拓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一号院十号楼四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陈霄毅

 注册资本:960.5263 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6月4日

 营业期限:2007年6月4日至2027年6月3日

 经营范围:公共软件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广告设计、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旅游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0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9月8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协议,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2,9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2014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2、资产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回购、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通过掉期锁定风险和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产品、收益权、委托类资产(含前期已成立的存量委托贷款,以及委托债券投资,券商、基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投资于债权资产的比例占比约为20-60%,回购、拆借与现金资产占比约为10-50%,同业存款等同业业务占比约为10-30%,理财融资项目类资产占比约为10-20%,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浮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若投资比例超过该浮动范围,农业银行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若客户不接受,可选择赎回该产品。

 5、产品代码:BF141438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共2笔,分别是10,000万元和2,900万元。

 8、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60%(10,000万元)、2.55%(2,900万元)

 9、产品起息日:2015年9月8日

 10、产品到期日:2015年9月15日

 11、还本付息: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顺延。

 12、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RMB12,900万元)

 1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4、提前终止权: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间只接受客户在开放期内发出申购和赎回申请,投资者不能在赎回生效日前赎回理财资金,如出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产品。(提前终止日为产品到期前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1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16、公司本次使用12,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2%。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16,610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49,505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67,105万元(含本次)。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鉴于累计发生笔数较多,已经按期足额收回的理财项目不再重复列示):

 ■

 四、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2014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资料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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