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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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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0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9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资金为257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120,57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26%;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120,6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提出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控股股东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Red Factor Limited的增持为前述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后续Red Factor Limited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价走势,在承诺期限内适时决定是否继续增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实施期限届满后将聘请律师就本次增持行为是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Red Factor Limited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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