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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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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为特别决议事项,已逐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9月9日15:00至2015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上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2071.127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313%。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2065.057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987%。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6.0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51.594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1%。

 2、公司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071.127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551.594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065.057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497%;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票6.0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545.524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899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弃权票6.0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1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姚磊律师、张倩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金杜认为,光洋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4月1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6日和201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第080期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起始日:2015年09月14日

 4、投资到期日:2016年01月26日

 5、实际理财天数:134天(如遇产品提前终止,则本产品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预期投资期限;不含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6、投资收益率:3.40%

 7、收益计算基础: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数÷365

 (二)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5、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

 二、风险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10月2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4年第193期”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4.5%,产品起始日:2014年10月22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01月22日。公司已按期赎回。

 2014年12月0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2天”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5.2%,产品起始日:2014年12月03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03月05日。公司已按期赎回。

 2015年2月1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5年第017期”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4.6%,产品起始日:2015年02月11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05月14日。公司已按期赎回。

 2015年3月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5.0%,产品起始日:2015年03月06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06月05日。公司已按期赎回。

 2015年5月2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5年第124期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3.0%,产品起始日:2015年05月26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08月27日。公司已按期赎回。

 2015年6月1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4.4%,产品起始日:2015年06月15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09月14日。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与公司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第080期”》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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