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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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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8月8日修订后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要求由原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调整为“百分之八十以上”。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7月17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亦做相应调整。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四)本摘要根据《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五)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5年7月2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 68609600

 11、传真:021- 33830351?

 12、联系人:袁维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上述5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中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CAB)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 米兰总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贷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BI)机构银行业务部总监,并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 圣雷莫分行、伦敦分行、纽约分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副组长,兼任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柏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法),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黎忆海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总监,中国籍。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历任湖南省计算机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员。

 黄峰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信息技术部总监,中国籍。北京大学信息科学中心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微软全球技术中心工程师。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事业部负责人,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10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3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桦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4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爱建信托公司场内交易员,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部门经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信息技术部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周蔚文先生,中欧新趋势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15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11月起至2011年1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监、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3月29日起至2014年1月)。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事业部负责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月5月23日起至今)、中欧新趋势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今)。

 林英睿先生,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助理投资研究分析师。2012年10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兼研究员,现任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月5月29日起至今)、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

 殷觅智(Ian Midgley)先生,于2007年1月29日至2009年7月16日期间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王磊先生,于 2008年8月29日至2010年9月2日期间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王海先生,于2010年9月2日至2012年1月18日期间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刘水云女士,2010年12月30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魏博先生,2012年8月15日至2014年1月10日期间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刘建平、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卢纯青、事业部负责人周蔚文、陆文俊、刁羽、曹剑飞、刘明月、周玉雄、赵国英、曲径,风控部总监卞玺云组成。其中总经理刘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 年8 月22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52亿元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677777-212017

 传真:021-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2014年年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41万亿元,股东权益2579.34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38亿元。

 2014年兴业银行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稳居全球银行50强(英国《银行家》杂志排名)、世界企业500强(美国《财富》杂志排名)和全球上市企业200强(美国《福布斯》杂志排名)行列。在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先后荣获最佳中资银行、最佳战略创新银行、最佳绿色银行、最佳互联网金融平台银行、普惠金融实践最佳银行、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中国最佳雇主等荣誉。

 2、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97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5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46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2005.85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秀宇

 电话:010-6610860

 传真: 010-66107571?

 客服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15533

 传真:010-66218888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66688

 传真:021-58798398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杨娟

 电话:010-68858076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www.psbc.com

 6)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热线: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7092845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热线:95568

 网站: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王媛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8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 63636388

 传真:010- 63636713

 客服热线: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578

 传真:0755-82130573

 客服热线: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3600

 网址:www.gf.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热线:95562c

 网址:www.xyzq.com.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96326

 传真:010-88085195、010-88085265-8191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010-66568532、010-66568640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18

 传真:0531-68889093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电话: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707、021-63410627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人代表:蔡咏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021-38670767

 客服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226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晨

 电话:021-66581727

 传真:010-66581721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1173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25-84579938、025-84579778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8259

 传真:021-68761616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0)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十一、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李欣

 电话:0755-8300717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热线: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6030;0755-23835383

 传真:010-60836031;0755-23835525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13

 传真:0532-85022301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10-60836221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500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3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热线: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6)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宋航

 电话:0752-2119391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lxzq.com.cn

 3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3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588168

 客服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A座3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 黄恒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140

 客服热线: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40)民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人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400-889-5618

 传真:010-66553216

 客服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4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客服热线: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4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客服热线: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4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jjm.com.cn

 4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4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4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4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李广宇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汪林林

 电话:0571-88920810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热线: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2、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吕红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俞伟敏

 经办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可能从中国经济以及资本市场新趋势获益的公司,在兼顾风险的原则下,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等;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及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二)投资理念

 我们奉行积极的投资,坚持精心选股与严格的风险控制相结合。我们将重点投资于最有可能从中国经济发展新趋势和资本市场成长中受益,具有良好的公司质地和快速增长潜力,且股价相对合理、具备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以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为特点,注重挖掘基于未来趋势的企业价值。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不做主动性资产配置调整,并倾向于持有较多符合经济发展和市场变革新趋势的行业。股票选择层面,本基金通过客观化的定量分析、主观化的定性分析、证券估值等步骤选择合适的、物有所值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最优投资组合。

 1、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现金及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资产配置方案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根据研究部对宏观经济走向、信贷和货币的流动性状况、宏观政策动态和制度改革等因素的分析和研究报告,进行制订和调整后由基金经理执行。

 2、行业配置

 本基金资产的行业配置在参照本基金的市场基准富时中国A600指数的行业配比基础上,对看好其未来发展趋势的部分行业适当增加投资,对本基金看淡的行业适当减少投资。该“锁定基准,适当灵活”的被动中具有主动性的投资风格有利于充分发挥本基金管理人的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从而积极把握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趋势;同时对行业投资比例增减的适度控制又可以减小本基金对市场基准的跟踪误差,从而在适度风险基础上为投资人实现优厚的回报。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旨在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遴选出估值合理的优质公司股票,其主要步骤为:

 (1)客观化的定量分析

 客观化的定量分析主要借助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以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通过损益表分析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情况,通过资产负债表分析财务结构比率,通过现金流量表分析上市公司是否稳步发展,以及通过对特定财务指标的考察和同行业公司之间的比较过滤掉财务状况欠佳的公司,并试图寻找行业龙头企业。因此,在客观化的定量分析阶段,我们的分析提供了下方保护的好处。

 (2)主观化的定性分析

 主观化的定性分析将主要从竞争力、管理质量、增长潜力和公司治理四个方面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综合定性分析,这四个方面并不是完全分开的,而是相互关联的。该阶段主要通过分析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和未来的发展机会,来研究公司的业务能力将如何改变以及由于此种改变可能给股东带来的潜在回报。因此,该项分析提供了附加价值,或者说上方增长的好处。

 (3)证券估值和业绩评价

 基于主观和客观分析,本基金将采用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行业相关、时间相关)来评价一个股票的内在价值,并给出其在未来12个月内的目标价格。

 本基金借鉴国际成熟市场投资经验,主要采用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模型来选取股票,即我们寻找有坚实基础能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又被市场所低估的公司。GARP策略与价值投资和成长投资的区别在于,价值投资偏重于投资价值低估的公司,而成长投资注重于投资成长性高的公司,而GARP则能够弥补纯粹价值投资和成长投资的不足,能尽量兼顾价值和成长。一般来说,采用GARP策略能够获取比纯粹价值投资更大的回报,同时能享受到比纯粹成长投资更小的风险。通过估值和风险因素的统筹,确保基金只投资于合适的、物有所值的个股,并通过以上步骤构建最优投资组合。

 4、债券选择

 与本基金的积极股票投资策略相比,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相对保守,基金的债券资产构成以国债(含央行票据)和金融债为主,适当投资于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并主要采取久期控制和个券选择的投资策略来运作债券组合。除现券买卖外,本基金也通过债券回购、逆回购操作,帮助实现基金现金流与基金的申购、赎回活动相匹配。

 5、权证投资

 在任何情况下,本基金不主动买入权证,但可能因所持股票的上市公司个别行为(如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或因其他原因向股东配送等)而被动持有权证。本基金将自该权证上市交易首日起,根据市场情况卖出被动持有的各权证。本基金持有权证的比例将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运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原则

 合法合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分离、谨慎投资、公平交易及严格控制。

 3、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基金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部的监督和基金运营部的技术支持。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对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改。

 投资事业部负责人负责本事业部内投资管理和内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查基金资产的投资业绩和风险。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原则和决议精神,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并监控组合仓位。

 4、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投资运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对基金总体投资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做出决议。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部同时进行独立的内部研究。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部的研究支持下,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4)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研究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就投资目标实现情况、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基金经理可以据此评判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宏观经济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80%×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决定了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追求长期稳定资本增值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的投资将以前瞻的眼光把握经济发展与市场变革的中长期趋势,努力挖掘个股与板块、行业的投资机遇。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月29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月29日至2015年06月30日)

 ■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

 (4)银行汇划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1款中(3) 到(9) 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本基金场外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由认购申请人承担,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2)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转换费率:本基金仅可办理场外转换业务,场内暂时未开通基金间转换业务。基金的转换费率等在开通转换业务前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费: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刊登的《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1、新增了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将本基金类型变更为混合型的相关说明并对应调整本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表述;

 2、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时间。

 (二)“二、释义”部分

 1、更新了《基金法》的释义;

 2、完善了基金销售网点、赎回、场内赎回、场外赎回的定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的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直销机构的网站信息和代销机构的基本信息

 (六)“九、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部分

 1、完善了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部分的表述;

 2、更新了场外申购与赎回的限定部分的信息;

 3、更新了场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部分的信息,新增了养老金客户的费率信息;

 4、完善了部分顺延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部分的表述。

 (七)“九、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转换与赎回”部分

 1、完善了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部分的表述;

 2、完善了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原则部分的表述。

 (八)“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5年06月30日。

 (九)“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5年06月30日。

 (十)“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信息。

 (十一)“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期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7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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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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